圖說:學習司法官與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五大隊深入交流(圖片提供:新竹分署提供)。
為增進司法體系對山林保育議題之理解,並強化日後辦理森林相關案件的整體視野,法務部司法官學院第66期學習司法官於今(115)年3月前往林業及自然保育署新竹分署,展開為期兩週的實地觀摩與專業研習。本次課程規劃結合理論講授與實務操作,內容涵蓋森林法、盜伐案件偵查、生態保育、山林巡護及部落合作等面向,使學員得以從法律、行政與社會文化等多重角度,全面認識森林治理的現況與挑戰。
活動期間,學員除研習《森林法》及《野生動物保育法》等基礎法規外,亦前往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五大隊進行參訪與交流,深入了解盜伐案件偵辦的實務困境。森林案件多發生於偏遠山區,現場環境複雜且通訊不良,蒐證過程往往難以即時掌握犯罪行為,導致案件多仰賴間接證據進行推論與拼湊。此外,近年盜伐犯罪逐漸組織化,犯罪集團分工細密,從勘查、砍伐、搬運到銷售各自獨立,甚至出現外籍移工組成之犯罪網絡,使案件偵查與追訴更加困難。透過第一線人員分享,學員對於森林案件不同於一般刑事案件之特殊性,有了更具體且深刻的認識。
在實務運作層面,學員亦觀察到林業機關與警察機關在執行職務時所處角色差異。例如,當巡山人員發現疑似盜伐現場時,林業單位基於即時保護森林的立場,傾向盡快標記被害樹木以防止進一步破壞;警方則考量蒐證與埋伏查緝之需求,希保留現場,以利鎖定犯嫌行蹤;此類案件均需多方考量及評析,以達共識。學員表示,透過此次觀摩,深刻體會跨機關溝通與協調的重要性,也理解司法機關在審理案件時,應將相關環境背景、人為因素納入研析,方能作出更周延的判斷。
在林業保育與地方社群互動方面,本次觀摩特別安排學員參與林下經濟作業,與原住民族部落共同栽植台灣天仙果,親身體驗森林資源永續利用的實踐模式。透過實地操作與專業解說,學員了解到林業保育署近年積極推動「原民共管」政策,透過與部落合作,將傳統生態知識與現代經營管理結合,發展森林蜜、段木香菇、生態導覽及文化體驗等多元產業。此種模式不僅提升部落經濟收入,也有助於降低因生計壓力而從事盜伐的誘因,逐步建立政府與在地族群之間的信任與夥伴關係。
此外,實地踏查盜伐現場亦為本次觀摩的重要環節。學員深入林班地,親眼見證珍貴林木遭鋸切後留下的痕跡,直觀感受森林遭破壞的衝擊。這樣的經驗讓學員深刻體認到,森林資源保護不僅是法律議題,更涉及生態永續與世代正義,亦使未來在處理相關案件時,能更具同理與責任感。
透過與原住民族的交流互動,學員亦進一步理解其獨特的山林觀與文化脈絡。例如,對原住民族而言,山林即是生活的一部分,資源的利用須秉持節制與感謝之心,狩獵與採集並非單純經濟行為,而是與文化、倫理及生活緊密相連。學員指出,過去對於相關議題的理解多停留於法條層面,經由此次實地接觸後,才真正體會不同族群對自然的價值觀差異。未來在處理涉及原住民族的案件時,應兼顧法律規範與文化背景,培養族群敏感度,以避免單一視角造成的不當判斷。
新竹分署表示,此次跨領域觀摩不僅讓學員深入了解森林法制與實務運作,也促進司法與行政機關之間的對話與合作。面對日益複雜的環境犯罪型態,唯有結合法律專業、保育知識與社會理解,方能有效回應挑戰。透過本次學習,期盼未來司法官在偵查與審理相關案件時,能兼顧生態保護、社會正義與文化尊重,共同建構完善的法治體系,攜手守護臺灣珍貴的山林資源。

